第二,進壹步提高農村基層幹部依法管理基層事務的能力。農村基層幹部在推進農村依法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和關鍵作用。在大力推進農村基層幹部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同時,進壹步加大對農村基層幹部的法制教育,不斷增強他們依法辦事、管理基層事務的能力。要教育和引導基層幹部尊重和保障農民的民主權利。凡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和本村農民普遍關心的問題,都要由全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促進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進壹步推進村務公開,完善村民民主理財、幹部民主評議、村集體財務審計監督等制度,讓農民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積極推進鄉鎮政務公開,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拓寬農村社情民意的表達渠道。根據農村實際情況和農民需求,完善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基層幹部制度,加強農村信訪工作,逐步建立農民平等表達訴求的制度化平臺。農村廣大幹部要做好訪村入戶工作,主動聽取農民意見,真正了解農民所想,積極做好各項工作。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堅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依法及時疏導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切實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針對農村土地糾紛、環境汙染等突出問題,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尊重農民合理訴求,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第四,深入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保護農民生命財產安全,為農民創造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是推進農村依法治理的重要內容。加強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著力解決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壹方面,要加大依法打擊犯罪的力度,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犯罪,徹底鏟除其賴以生存的土壤;另壹方面,要加強農村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各類違法犯罪。動員組織各方面力量,完善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夯實農村平安基礎,在廣大農村形成人人參與、共創平安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