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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幹預最常用的兩種經濟手段是什麽?

政府的宏觀調控措施包括:

1,經濟手段,指政府在自覺的基礎上,運用價值規律,借助經濟杠桿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

2、法律手段,這是指政府依靠法律權力,通過經濟立法和司法,運用經濟法律法規來調節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以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

3、行政手段,這是壹種依靠行政機構,采取強制性命令、指示、規定等行政手段調節經濟活動,以實現宏觀調控目標的手段。

經濟調控是用經濟手段和方法對經濟運行進行調控。經濟手段主要指:價格、工資、信貸、稅收等形式的控制和價值形式的經濟杠桿。

宏觀調控是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對國民經濟進行的壹種調控,是保證社會再生產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是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

在市場經濟中,商品和服務的供給和需求受價格法和自由市場機制的影響。市場經濟帶來經濟增長,但會導致通貨膨脹。而高潮之後的衰退,使得經濟停滯甚至倒退,對社會資源和生產力造成嚴重影響。因此,宏觀調控著眼於全社會的經濟運行,人為調節供求關系;保持國民經濟適度增長;合理調整產業結構;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實現勞動力的充分就業;公平的收入分配;國際收支平衡。

在尊重市場調節的前提下,彌補了市場調節的不足,這是由我國社會主義的性質決定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和* * *繁榮的目標要求國家發揮宏觀調控的作用。社會主義宏觀調控是科學的宏觀調控。

宏觀調控的基本原則包括:

1,國家統壹決策原則;

2.社會經濟發展綜合平衡原則;

3.協調的原則;

4.指導和鼓勵原則;

5.預期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三條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該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

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

本法所稱經營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

政府指導價,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制定的價格,根據定價權限和範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價格。

政府定價,是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規定的定價權限和範圍制定的價格。

第四條國家支持和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對價格活動實行管理、監督和必要的調控。

第五條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統壹負責全國價格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價格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價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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