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土地可以用來挖魚塘:
基本農田不能挖池塘養魚,其他農用地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挖魚塘需要政府批準。向村委會申請,村民代表同意,簽訂合同後,可以到縣級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審批登記。因為挖魚塘可能涉及改變土地用途,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必須手續齊全,並經過公證或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根據土地利用規劃,經農業(土地)主管部門批準,在任何地方挖魚塘退耕還水都是合法的。
綜上所述,到農業或國土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審批後挖魚塘,並不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進行下列活動,必須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準:
(a)砂、泥土、黃金、沙或淤泥的處置;
(二)爆破、鉆探、挖魚塘;
(三)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廠房或者其他建築設施;
(四)在河道灘地開采地下資源和進行考古發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六十六條
挖掘、修建、修復水利工程,除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挖掘、修建、修復水利工程。所以在挖魚塘之前,壹定要有挖魚塘的資質,得到相關行政部門的批準,才能挖魚塘。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破壞水環境、汙染水體、破壞水資源的行為,不得違反水利法規擅自挖、建、修水利工程。因此,在挖魚塘的過程中,壹定要遵守水利法規,不得破壞水資源、破壞水環境、違反水利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