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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寫遺囑才算有效

書面遺囑有效,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

3.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合法的個人財產;

4.遺囑內容合法,沒有違反法律法規;

5.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二,遺書有很多種方式:

1.自擬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簽名並標註年、月、日。

2.委托他人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壹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理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3.以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第三,遺書的書寫格式、內容、簽名蓋章、證人、司法都很重要。只有符合上面的寫法,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擬遺囑應當由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五條委托代理人書寫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壹人應當代表遺囑人、代理人和其他見證人書寫,並由遺囑人、代理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六條印刷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壹頁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將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以錄音錄像的方式記錄下來。

第壹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第壹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應當由遺囑人通過公證機構辦理。

第壹百四十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其他無見證能力人;

(二)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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