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傳教育
保護鐵路是每個人的責任。
我們每個公民都應該建立
知路、愛路、護路意識
營造確保鐵路安全的良好氛圍
法律法規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違反者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不得在鐵路線路上放置或遺棄障礙物;不要攀爬或撞擊火車。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鐵路線路兩側從事采礦、采石或者爆破作業的,應當遵守有關采礦和民用爆破的法律法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保護要求。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下列危害鐵路通信、信號設施安全的行為:
1.在埋設地下光(電)纜設施的地面以上鉆探、堆放重物、垃圾、焚燒物品、傾倒腐蝕性物質;
2、在地下光(電)纜兩側65438±0米範圍內,修建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
3.地下光(電)纜兩側1米範圍內挖砂取土;
4.在過河光(電)纜兩側100米範圍內挖沙、拋錨或者從事其他危及光(電)纜安全的作業。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翻越、損壞或者移動鐵路線路兩側的防護欄、柵欄或者其他防護設施、標樁。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植樹等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預期的植物,以及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排放汙染物、傾倒垃圾等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的,由鐵路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可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下列危害電氣化鐵路設施的行為:
1.向電氣化鐵路接觸網投擲物品。
2.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5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漂浮物。
3、攀登鐵路電力線路桿塔或者在桿塔上架設、安裝其他設施、設備。
4、在鐵路電力線路桿塔、周圍20米內停留取土、打樁。
5.觸摸電氣化鐵路接觸網。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機動車通過鐵路橋涵下穿道路時,應當遵守限高、限寬的規定。
警告文章
禁止進入鐵路線路封閉區域或者通過沒有行人通道的鐵路橋梁、隧道。
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放氣體、固體和液體汙染物或者廢棄物,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禁止在鐵路線路上停留、行走、玩耍、嬉戲。
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地(燒稭稈)、放養牲畜、種植樹木及其他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前景的植物。
禁止盜竊鐵路設備、設施和物資,禁止非法買賣鐵路設備。
鐵路沿線禁止擅自施工,保護護坡、植被和路基護坡,禁止挖砂取土。
禁止乘坐火車、鉆爬火車、在線路上放置障礙物、坐臥,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禁止在線路上行走、穿行和隨意搶奪鐵路線。
禁止破壞鐵路線路、站臺等設施設備,鐵路路基、護坡、排水溝、防護樹木、護坡草坪、鐵路線路封閉網等鐵路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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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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