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以產品(包括應稅服務)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增值稅稅率為計稅依據征收的流轉稅。從稅收記錄的基本原理來看,增值稅是對商品經濟、商品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中產生新價值或產品附加值的部分所要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即在購買者的推動下,只能繳納增值。增值稅的發票形式主要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可以抵扣稅款,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直接抵扣用戶的進項稅。專用發票必須由稅務專用發票機或稅務局開具方為有效。增值稅是以貨物(包括應稅服務)在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的壹種流轉稅。從稅收原理上講,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的增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即由消費者承擔,有增值才征稅,沒有增值不征稅。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陸運、水運、空運和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R&D及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司法鑒定咨詢服務等。二、營業稅改為增值稅稅率1。改革後,原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增值稅增加6%(現代服務業)和11%(交通運輸業)兩個低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