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只是普通詐騙犯罪,由刑偵局管轄;
(2)屬於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信用卡詐騙等經濟犯罪的,由經偵部門管轄。
欺詐的要素:
1,對象元素。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采用壹些欺騙手段,甚至追求壹些非法的經濟利益,但並不或者不局限於公私財產的歸屬。因此,不構成詐騙罪;
2.客觀要素。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手段,騙取大量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詐騙,形式上包括兩種類型:
(1)虛構事實;
(2)隱瞞真相。
本質上是壹種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詐騙的內容是在特定的情況下,被害人會產生錯誤的認識,做出行為人想要的財產處置。所以,不管是虛構還是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和未來的事實,只要具備以上內容,都是詐騙。如果欺詐內容沒有使他們處分自己的財產,就不是欺詐的欺詐行為。欺詐壹定要達到普通人都能產生錯誤認識的地步,誇大其賣的商品。如果不是超出了社會的承受範圍,就不算詐騙。詐騙的手段和方法沒有限制,可以是口頭詐騙,也可以是行動詐騙;欺詐本身既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即對某壹事實負有告知義務,但不履行這壹義務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或者繼續陷入錯誤認識,行為人利用這種錯誤認識取得財物的,也屬於欺詐。組織、利用宗教教派、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騙取財物的,以詐騙罪論處;
3.主要元素。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詐騙罪;
4.主觀因素。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詐騙作為壹種常見的經濟犯罪,主要通過欺騙和虛假承諾騙取他人財物,嚴重侵害了人們的財產安全和信用價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因為涉及財產犯罪等經濟犯罪,壹般由經偵部門偵查。在實際執法工作中,經偵部門還應根據案件涉及的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的協調和處理。對於涉及偽造證件、網絡攻擊等技術手段的詐騙案件,在前期偵查過程中,無法查清犯罪事實、查明身份,可以引入技術鑒定、網絡安全、刑偵等方面的專業人員進行更深入的調查研究。此外,對於壹些大規模、復雜的跨境詐騙案件,由於涉及不同地區、不同國家之間的刑事侵權和跨境起訴,應加強與跨境執法機構的合作,開展國際刑警組織合作等措施。總之,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強對自己財產的保護和防範,避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如果不幸被騙,要及時報警並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的調查,爭取追回被騙財物,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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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