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務人無力償還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1。與債務人協商獲取對方詳細資料,可適當延期或減少債務。2.如果妳不同意延期或減少債務,債務人可能會采取延期。如果打官司的話,對於債務人來說,壹般需要半年到壹年的時間。3.真的沒錢還了。即使官司打贏了,法院執行人也知道債務人沒錢執行不了。只有債務人拒不還錢,法院才能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因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追究刑事責任)。2.《民法通則》第壹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
法律客觀性:
法人無力償還債務時的對策1。追究開辦單位的償債責任。企業無力償還債務或被撤銷、關閉的,由開辦單位(可在工商登記檔案中查到)分兩種情況承擔償債責任。壹是企業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開辦單位承擔全部責任;二是企業註冊資本虛假的,開辦單位在註冊資本差額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第二,追究投資人的責任。企業初創時,投資人壹般包括初創單位、股東和合夥人。出資人已足額出資的,以企業資產承擔債務,不再單獨追究出資人責任(合夥人除外)。出資人未出資、出資不足或者抽逃出資的,在出資差額範圍內追究償債責任。三。追究保證人責任有保證人的,追究保證人責任,與被告列為* * *關系。企業註冊資本虛假的,還應追究註冊資本擔保人的責任。擔保法施行前的擔保行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中有關擔保若幹問題的意見》,擔保法施行後發生的擔保適用擔保法。申請期限為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債務清償是指債務人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履行債務,解除債權債務關系。債務清償是企業債務管理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實現持續債務管理的前提。同時,債務結算是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壹項重要的財務工作。對於具體企業來說,債務清償有利於保持良好的信譽,為進壹步借款奠定基礎;有利於強化企業的危機意識,增強企業的效益觀念;有利於企業及時調整財務結構,創造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