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10、1起,中國實施持普通護照赴緬甸短期旅遊落地簽政策。落地簽政策只針對旅遊簽證,相關辦理要求如下:
1.辦理地點:仰光、內比都、曼德勒國際機場。
簽證費:50美元。
3.簽證期限:30天,不可延期。
凡在緬甸居住三個月以上者,必須提前到國家移民局辦理外國人登記證,提供照片,繳納費用。逾期未辦者將被罰款。到緬甸後壹個月內辦理外國人證的外商只需要交9美元,壹個月後換的需要交18美元。
任何在緬甸居住超過壹個月的人必須在離開該國之前向緬甸移民局申請離境表格。
長期居民需要將外國人登記證交回移民局,並獲得兩張離境表,其中壹張在離境時在機場交給移民局,另壹張在下次返回緬甸時在移民局換取外國人登記證原件。當您返回緬甸時,您需要在壹個月內支付6美元的更換費用,壹個月後的更換費用為12美元。
擴展數據:
壹、註意事項:
護照有效期必須至少半年(從申請簽證有效期的最後壹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空白頁供簽證使用;如果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護照背面應由持有人簽名。
從165438+10月1起,緬甸曼德勒國際機場向來自中國大陸、臺灣省、美、英、澳、法、德、日等26個國家和地區的旅客發放三種落地簽證。
二。緬甸簽證所需信息:
1.兩份簽證表格。
將彩色照片貼在簽證表格的照片粘貼處。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張(限半年內新照)+護照原件+父親姓名+本人身高(中國大陸、港澳臺省同價,國外公務護照、公安護照均可)。
2.在中國工作的非中國公民的居留證復印件和推薦信。
辦理商務簽證,必須持有緬甸企業的邀請函和中國相關企業的推薦信。辦理簽證至少需要3-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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