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分兩個賬戶,個人賬戶體現在醫保卡上,可用於在定點藥店買藥、支付門診費用和支付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主賬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按當地醫保報銷產生的費用由主賬戶支付。
2.就醫時,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人身份和掛號。醫保報銷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繳費再還款。退房時,個人用醫保卡和現金自付部分。
3.住院報銷的時候有壹個起付線(起付線標準壹般是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也就是說起付線需要妳自己出,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可以按照當地醫保規定報銷。各地報銷比例不壹樣,不同醫院不同項目也不壹樣,80%左右。具體可以去當地勞動保障網上了解。
新投保的制卡需要兩個月才能拿到卡。妳辦理的是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還是靈活就業人員醫保?不同種類的享受有不同的比例和時間。拿靈活就業人員醫保來說,必須正常繳費半年才能享受住院治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