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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長沙最新限購政策
更新:6月65438+10月65438+2023年3月。
長沙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公安局聯合制定本地戶籍居民家庭依法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購買商品房實施細則。政策適用於長沙市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戶籍家庭。符合兩個及以上子女家庭購房政策規定的,可在原家庭限購2套的基礎上增加1套購房指標,長沙戶籍居民家庭不需要繳納社保或個稅,不需要簽約或辦理限購區域內第三套商品房。
享受購房政策的本市戶籍兩個及以上子女家庭,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壹是夫妻壹方或雙方為長沙市戶籍;二、現戶籍家庭有兩個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壹個未成年子女(18周歲以下);第三,所生子女均為依法出生(包括合法收養)。
更新時間:2022年5月13日
註:長沙出臺《長沙市推進租賃住房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盤活存量房源試點實施方案》,選擇長房集團、長沙建發集團作為試點企業,開展租賃住房盤活存量房源試點。《方案》實施前,已移交網上登記或不動產登記的房屋已盤活用於租賃住房的,盤活壹套或多套房屋作為壹個家庭單元用於租賃的,按照“減壹戶”的原則暫減家庭住房總數(用於租賃住房的存量房屋使用年限不低於10年)。
壹、關於限購對象和套數
(壹)本市戶籍
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2.具有本市戶籍的成年單身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二)遷入市外新戶籍的家庭(在部隊落戶滿兩年的除外)
在本市落戶1年並有穩定就業(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12個月)的,在限購區域內限購商品住房1套。
(3)非本地戶籍家庭
1.限購區域內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買商品住房。
2.在本市有穩定就業且無房的,在本市連續繳納24個月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1套。
二、關於限購時間
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已有1套住房的,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可以購買第二套商品房。首套住房因開發商原因未辦證或延期未滿四年,但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網簽(備案)滿四年的,也可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
2.個人在本市限購區域購買的商品住房,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滿4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3.暫停企業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房,已購商品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5年方可轉讓。
三。其他相關規定
1.投靠成年子女不滿2年的父母,不得作為單獨家庭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2.未成年人不得單獨購買商品房。
3.已落戶學校集體戶口的在校大學生(含本科生、碩士、博士)不得在限購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4.夫妻離婚後未再婚的,任何壹方在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的住房數按離婚前家庭總人數計算。
5.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在購房資格、住房公積金使用等方面不受上述限制,但須經市組織人事部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