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營運證是要花錢的,有壹輛車已經逾期兩個季度檢驗,需要交罰款。
申請材料:
1,負責人身份證明,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
2.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3.被聘用或者擬任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復印件;
4、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檢測合格證復印件;運輸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和投入時間;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經檢驗合格的車輛;
2、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業務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平面圖。
第九條從事客運經營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3年內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
4.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相關客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乘客急救基本知識進行考試合格。
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第七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不按規定維護、檢測運輸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經營許可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
1,在縣級行政區域內從事客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2、從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跨兩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向上壹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準予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頒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申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到達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決定。
百度百科-車輛運營證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