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標機構的比較和選擇
1.提交項目核準和招標核準文件,並對照公告進行備案。
(1)為期3天的比選公告(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號。197);
②隨機選擇1天;
③在報名截止日期後15天內確定中標候選人(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
2、比較結果備案,招標代理機構備案。
招標代理機構備案內容包括招標代理合同;招標代理機構資質原件及復印件,公司員工的員工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
1,投標前備案:
(壹)審計或者財務資金報告;
(2)施工圖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3)工程量清單(預算);
(四)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
2、招標流程步驟及時限:
(1)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發售壹般需要5個工作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編制招標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2)已發出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應在提交投標文件前15天(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三條);
(3)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間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於20日,即投標文件編制時間(《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四條);
④中標候選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四川省人7號公告);
⑤招標結束後提交備案材料的時間為招標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四川省人7號公告);
⑥訂立合同的時間為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招標投標法第46條);
2、招標後備案:
(壹)評估報告;
(2)投標企業的投標文件;
(三)中標通知書;
④施工合同;
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辦發[2000]34號文、《四川省國家投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條例》、七部委令第30號、建設部令第8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1號等。
3、投標文件必須按照“標準文件”進行編制。招標機構應保存完整的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