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正常的折扣、傭金只要如實記錄就可以了,但是賬外暗中給“回扣”的,按行賄罪論處,賬外暗中收回扣的,按行賄罪論處,其實就是商業賄賂。
擴展數據: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暗中給予交易對方的相關人員以及其他能夠影響交易的相關人員以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又不同於其他形式的賄賂。針對商業賄賂,《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罪論處;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罪論處。經營者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可以用明示的方式給對方折扣,可以給中間人傭金。經營者給對方折扣或者給中間人傭金的,必須如實入賬。
商業賄賂中行賄人的動機是謀取商業利益,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產生和蔓延的壹種消極經濟現象。根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它也是壹種腐敗,對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危害如下:
1.造成運營商之間的不平等競爭,破壞公平競爭秩序,把市場競爭變成賄賂、人情、網絡的惡性博弈。
2.價格虛高,特別是壹些醫藥企業實行高定價、高回扣,增加了國家和群眾的負擔。
3.嚴重敗壞了社會道德和行業風氣。
4.假冒偽劣商品通過商業賄賂流入市場,使得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犯罪活動有了可乘之機,消費者深受其害。
5.阻礙了質量、價格、技術、服務等競爭手段的有效性,市場配置資源失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難以實現其本來的價值。
6.行賄經營者做假賬、虛報成本,收受賄賂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入賬或者隱瞞收入。前者可扣稅,後者不交稅,造成國地稅大量流失。
7.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再行賄保官或升官,嚴重破壞了國家廉政制度建設。
8.受賄暗中出賣單位利益,造成企事業單位管理困難,嚴重破壞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9.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影響國際評估機構對中國腐敗程度的印象。
10.商業賄賂擴大了貧富差距。有些人壹夜暴富,但更多的人因為市場競爭中的不公平排斥而失去收入,從而增加了貧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