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評標方法的適用範圍
(壹)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項目,應當采用簡易低價中標法:
1.交通工程(不含獨立隧道工程和獨立橋梁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在8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單項土方工程;
3.其他適用於簡易低價中標法。
(2) _鋁邊的賈加壞墓,逃φ代帶煤工到廟土河,“斜”
1.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無特殊技術要求,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5萬元人民幣以上;
2、建築裝飾工程、建築幕墻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專業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水利工程(不含水利單項土石方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800萬元及以上;
4、土地整理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8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除上級另有規定外,從其規定。
(4) _賈壞之墓用斜鋁把炭尖圈送給了聯
1,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1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2、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機電設備安裝(不含設備費用)工程、消防設施工程、建築智能化工程、建築幕墻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依法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在60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
3、交通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在800萬元人民幣以下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獨立隧道工程或獨立橋梁工程。
4、水利工程(不含水利單項土石方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800萬元且超過30萬元的;
5、土地整理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8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且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上。
第二,關於項目最高限價下浮幅度的問題
項目最高限價由招標人委托的中介機構根據預算價和下浮率編制。項目最高限價=項目預算價×(1-下浮率),項目管理參考價=項目最高限價×(1-5%)。項目最高限價下浮幅度由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下(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浮):
(壹)房屋建築為8%;
(二)市政工程為12%(含園林土建工程8%);
(三)裝飾工程為12%;
(四)交通工程為12%;
(五)公路養護項目(含大中修項目)為7%;
(6)港口和水利工程12%;
(七)土地整理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為8%;
(8)其他項目為12%。
上述浮動費率將由相關行政監管部門根據市場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三、關於采用隨機抽樣方法的工程合同價格下浮幅度問題
招標機構(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工程的合同價格,工程合同價格=工程預算價格×(1-下浮率),各類工程下浮率如下(招標人可根據工程規模和施工的地理環境條件在此區間內選擇,並可再適當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