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元,如直接評估費、律師費等,應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詳見2010解讀公告。
綜合成本:654.38+0.6萬元。
固定資產轉讓損益:160-(300-120) =-20萬元。
附:
企業會計準則解讀第4號
1.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合並方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非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中,買方發生的上述費用應如何核算?
答:非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中,購買方為企業合並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咨詢等中介費用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買方作為合並對價發行的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交易成本,應當計入權益性證券或債務性證券的初始確認金額。
(2)2009年6月5438+10月1日編制企業合並相關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654.38+0.6萬元。
借:營業外支出20萬元。
借方:累計折舊654.38+20萬元。
貸款:固定資產300萬元。
借:管理費2萬。
貸款:銀行存款2萬元。
商譽只是在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時作為合並會計報表的調整分錄出現,並不體現在企業賬戶中。
(3)編制2009年3月6日現金分紅相關會計分錄。
借:應收股利60萬元。
貸款:投資收益60萬元。
附:
企業會計準則解讀第3號
壹、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投資企業取得被投資單位宣告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應如何核算?
答: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除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未分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外,投資企業應當根據被投資單位宣告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投資收益,不再區分是否屬於投資前後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確認應分得被投資單位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後,應當考慮長期股權投資是否發生減值。在判斷該類長期股權投資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時,應關註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是否大於在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包括相關商譽)賬面價值中所占份額等等。類似情況下,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減值測試。可收回金額低於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的,計提減值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