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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法學院的歷史沿革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前身是浙江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45,由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擔任首任院長。當時海內外知名學者雲集,學術知識潮水般湧來,遠播四方。後來由於學院和院系的調整,發展壹度出現波折,但最終代代相傳,繼續任教。1952,院系調整,原國立浙江大學成為單壹的理工科大學,杭州大學在原浙江大學人文社科基礎上成立。1980原杭州大學改建法律系。劉乃雄、費新民、、鄭、馬等教授擔任法律系主任,經歷了壹個艱難的起步階段。從1995開始,杭大在法律系的基礎上成立了法學院,由獲得首屆中國十大青年法學家稱號的胡建渺教授擔任院長兼法律系系主任。自1996以來,孫笑俠教授壹直擔任法律系主任。原浙江大學於1994開始招收國際法專業本科生,次年成立國際經濟法系。1998年6月浙江大學合並組建新的浙江大學。1999年7月,浙江大學聘任孫笑俠教授為副校長,主持成立新的浙江大學法學院,由原四校近十個相關單位合並而成,下設法律系、政治系與行政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會學系(待定)和人口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包括法學、政治學、管理學、社會學等。2000年7月至2004年7月,李龍教授任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孫笑俠教授任副院長。孫笑俠教授自2005年7月起擔任常務副校長。經教育部批準,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學校長楊偉教授與光華教育基金會、臺灣地區領導人潤泰集團董事長尹衍梁先生簽署協議,光華教育基金會向浙江大學捐贈1億元人民幣,成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雙方旨在建設壹所具有世界壹流水準的法學院。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於2007年4月20日正式成立。學科調整後,光華法學院為單獨的法律系,其他政治學、社會學學科並入學校其他相關學院。2007年秋,光華法學院將搬遷至占地670畝的百年老校區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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