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征地拆遷法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31條規定,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者負責開墾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項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二、征用耕地如何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包括以下部分:
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貼;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3.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至10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還規定,國務院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4.征收耕地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是什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耕地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需要征用的耕地數除以征地前每個被征用單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數計算。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但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償費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五、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如何確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6.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是什麽?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通過以上閱讀,妳了解征地拆遷的法律法規了嗎?拆遷涉及千家萬戶,法律問題不容小覷。拆遷人要理解,拆遷戶更要理解,因為這關系到妳和妳家人的切身利益,妳不能馬虎。知法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