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勾結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壹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所謂藥品交叉銷售,壹般是指壹種藥品的區域代理商通過各種渠道(包括壹些非正規渠道)將在其特定區域銷售的藥品銷售到其他區域的行為。交叉銷售商品的品種多為廣告做得好的知名品種或醫院推廣的臨床品種,“仿制藥”很少交叉銷售。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含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藥品,按劣藥論處:
1,有效期未註明或更改;
2、不標明或更改生產批號;
3、超過有效期;
4、未經批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
5.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和輔料的;
6、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要求的。
綜上,根據走私貨物數量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處罰標準,逐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
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生產、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含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藥品,下同)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第七十三條。生產、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準證書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