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單位將根據案件需要作出安排。沒有固定的次數。如果案情簡單,可能是壹兩次。如果案情復雜,不配合,可能會有很多次。口供是指被告人所作的口供,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為所作的口供包括揭發和揭發他人。錄口供是指執法機關對與案件有關的人進行調查詢問,並做筆錄。筆錄分為證人證言和犯罪人陳述。作為證人,公民留下的記錄當然不會給自己留下犯罪記錄。違法者的陳述,如果違法行為已經被行政或刑事立案,肯定會留下犯罪記錄。取口供後,因證據不足或情節輕微不處理,不會留下犯罪記錄。壹到兩年後,制作的筆錄會在執法部門清理卷宗時集中統壹銷毀。證人不得拒絕錄取口供,但應積極配合警方錄取口供,並必須保證口供的真實性。他可能不會做偽證。故意作偽證、鑒定、錄音、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犯罪證據,構成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派出所報案錄口供的流程:
1,把身上所有東西都拿出來,連皮帶也不放過;
2、進詢問室,詢問壹般是2/3,1/2詢問,1記錄;
3.施加心理壓力,開始提問;
4.詢問完畢後,記錄口供;
5、舉報回執,需要留下自己的地址和聯系方式。
綜上所述,辦案單位會根據案件需要進行安排,沒有定數,案情簡單,或者壹兩次。案情復雜不配合,還是很多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5條
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作偽證,對案件有重要情節的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