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環路為南四環、西四環、連霍高速、華夏大道(原四港聯動大道);五環分別是南五環和西五環:繞城支路,北五環是以後要提速的大河路,東五環是107國道,也就是現在的萬三公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二條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的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鄭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以及規劃區內的各項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範圍由市、縣(市)、尚潔區、鄉人民政府在城市總體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統籌發展的需要劃定。
第三條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壹)堅持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用地、集約發展,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長遠發展的關系;
(二)註重改善城鄉生態環境,促進資源和能源的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
(三)妥善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
(4)堅持先規劃後建設,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時序,優先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科學開發利用地下空間;
(五)滿足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