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關系死亡如何賠償?
1.如果死者是城鎮戶口,有兩種情況:
1,不到退休年齡;
2、到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養老金。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且在48小時內突發疾病或死亡的,壹般會認定為勞動關系,按工傷標準賠償。
二是如果是農業戶口,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發生傷亡,壹般會認定為勞動關系,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賠償。
第三,如果是自己照看山林,沒有單位,不構成工傷。屬於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受到損害,妳們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不構成工傷的,由單位和個人按照雇傭關系處理,勞動者在雇傭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5.各省補償金額不壹樣,農村和城鎮也不壹樣。
相關規定
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以下規定:
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總額為六個月。
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被扶養人的傷殘程度和被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歲計算;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贍養人是指依法應當承擔贍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進行賠償。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賠償權利人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被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被贍養人生活費的有關計算標準,按照前款規定的原則確定。
現在很多時候,只要是和死傷有關的,雇主都脫不了幹系,都會有相應的賠償。所以在雇傭員工的時候,為員工的安全著想,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以上是在網上給大家找的相關知識。不希望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