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家的政治制度到個人的言行舉止,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內運行。對於現代中國來說,真正的法治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的融合。依法治國、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共同推進,這才是真正的法律;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是真正的法治。
無論是經濟改革還是政治改革,法治可謂先導。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法治的意義:
在中國這樣壹個654.38+0.3億人口的大國,法治是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公平、公共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最根本途徑。法治推進得越久、越深入,效果就越好。
政法機關是黨領導下的執法司法力量,行使國家權力,為人民服務,在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進程中發揮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依法治國的標準和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標誌;
依法治國的標準:
1,系統:
要有完備的法律和系統的法律體系,要有相對平衡、相互制約的權力,要有健全的司法制度和執法體系,要有高素質的工作人員,要有健全的律師制度。
2、思想方面:
樹立法律至上、權利平等、權力制約、權利本位的理念。
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的標誌;
(1)立法方面,要有完備的法律體系。
(2)法律至上,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
(3)實現“民主的法律化”和“法制的民主化”。
(4)國家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的形成和良性循環。
(5)有效保障“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6)尊重、保障、實現。
(7)國家法律秩序穩定,人民生活幸福。這些其實都很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