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簡單。壹般來說,政治概念是政治中使用的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中使用的概念。換句話說,概念的來源是它們的差異。
二、人和公民的區別?
是的,公民和人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我國是不同的:
第壹,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是政治概念;第二:公民比人民更廣泛。?
1.公民是壹個法律概念,是指所有具有壹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社會成員。
在我國,任何人只要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並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享有壹定的權利和義務,就是中國人民的公民。如果公民居住在國外,他們也受到國家外交機構的保護。?只要我國不修改法律規定,公民的範圍是固定的。
2.人民是壹個政治概念,是相對於“敵人”而言的。在不同的國家,同壹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人們有不同的內容。使用人民的概念有助於敵我之間的政治分裂。
比如抗日戰爭時期,壹切抗日的階級、階層、社會團體都是人民的,包括壹切反對* * *產黨但支持抗戰的階級。到解放戰爭時,人民包括了反對國民黨統治的各個階級。在社會主義時期,壹切擁護、支持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團體都屬於人民。目前,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壹個階級已經被消滅了。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壹切擁護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壹的社會力量和愛國人士都列入人民範圍,包括反對* * *產黨但擁護國家統壹的人。
3.公民比人民大。公民包括社會全體成員,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和敵對分子。
4.在政治上,當使用公民這個詞時,它仍然被用作壹個法律概念。人們對公民的認識還是建立在法律定義的基礎上。
5、如權力和權利的區別:
(1)權力:是壹個政治概念,壹般是壹種有權支配他人的強制力,總是與服從聯系在壹起。任何國家都必須擁有某些權力。第壹,是政治強制力,比如國家權力,比如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二是職責範圍內的主導權,與職位有關。?
(2)權利:壹個法律概念,所謂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權益,表現為享有權利的公民有權做某種行為,並要求他人做相應的行為。
權利和義務作為法律關系,是同時產生並相應存在的。任何人在法律上都是權利和義務的主體,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履行義務。所謂義務,是指公民依法應當履行的某種責任,表現為負有義務的公民必須做某種行為或者禁止其做某種行為。
(3)權力是完全單方面的,對應的只能是服從。但是法律上和事實上都不存在妳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或者只履行義務不享有權利的情況。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需要權利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