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執法資格考試內容分為公共科目和警察專業科目。公共* * *科目是所有警察都需要參加考試的科目。警察專業科目分為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交通管理、禁毒。公安機關上述警種人民警察需參加警種相應專業科目考試,其他警種參加非專業警種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考試內容只涉及公共科目。
* * *科目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律基本概念、憲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條例、國家賠償法、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公安機關監察條例、刑法和刑事訴訟基本法律知識***12考試科目。
刑偵警察專業科目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基本法律知識,兩個考試科目。
經濟犯罪偵查的警務專業科目包括民商法、經濟法基礎知識、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律基礎知識和三個考試科目。
治安管理警務專業科目包括治安管理處罰法、槍支爆炸危險物品管理基本法律知識、場所管理基本法律知識、大型活動管理等9個考試科目。
出入境管理的警務專業科目包括國籍法、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出入境管理基本法律知識、護照法。
消防警察專業科目包括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條例、火災事故調查條例等6個考試科目。
交通管理警務專業科目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等5個考試科目。
禁毒警察專業科目包括禁毒法、毒品檢測與毒癮鑒定基本法律知識、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基本法律知識五個考試科目。
對於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海關緝私機構的人民警察應當參加什麽樣的專業執法資格考試,由誰組織執法資格考試的問題,相關負責人表示,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海關緝私機構的人民警察應當參加非專業警察的執法資格考試。鐵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機關、海關緝私機構人民警察執法資格等級考試由鐵道部公安局、交通運輸部公安局、民航總局公安局、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海關總署緝私局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