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包工頭不給工人買單怎麽辦?
小承包商不向工人支付賬單,如下所示:
1,先協商,爭取協商解決。
2.撥打12333、12348、12351咨詢求助維權: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熱線:12333司法部門熱線:12348工會熱線:12338。
3.申請調解如果單位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可以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勞動者、用人單位和工會代表組成。
4.工會有義務找到工會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遇到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以撥打工會“12351”維權熱線,也可以到工會幫助中心或工會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工會可以直接出面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協調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解決;需要打官司的時候,工會也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援助。
5.找政府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可以撥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12333”熱線,登錄當地社保部門官網,或者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投訴時註意:拖欠工資必須在2年內發生;查清隸屬關系,向單位所在地監察機關投訴;說明拖欠工資的事實,要求全額支付工資等投訴和請求。
6.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註意的是,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開辟了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對工資爭議案件先受理後開庭;及時裁決和結案。
7.起訴
8.打不起官司的工薪勞動者,可以向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和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請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免費幫妳打官司。
第二,拖欠壹個月工資違法嗎?
除了以下兩種情況,單位拖欠工資壹個月是違法的:
(1)用人單位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
(2)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影響資金周轉,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以暫緩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