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權是壹種反對票。選民們說這些候選人中沒有壹個值得選擇。無效的空白票視為棄權,不計入結果。然而,有時需要所有選舉委員會成員的過半數有效票才能當選。空白票或其他無效票過多,會使候選人達不到門檻,無法選出獲勝者。
棄權不投票往往被視為棄權。棄權表決的本質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對。成員可以投票贊成或反對,擁有否決權的成員也可以否決壹項決議。棄權是人類社會民主政治發展的產物。
隨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逐步深入人心,人大的地位、性質和作用得到了全社會的普遍認同,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行使權力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也不斷增強。大多數成員都能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謹慎行使職權。在不了解被要求任命的幹部的情況下,不投感情票、違心票或糊塗票,不隨大流盲目投贊成票或反對票,而是通過棄權表明態度。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種做法比無原則的壹致通過、壹致通過更能體現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進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第四十壹條選舉人對代表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反對票,可以另選其他任何選民,也可以棄權。第四十五條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選區全體選民的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代表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上壹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代表候選人獲得全體代表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獲得過半數選票的代表候選人名額超過應選代表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在票數相等的情況下,不能確定獲勝者的,應當對票數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代表人數少於應選代表名額時,不足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按照第壹次投票所得票數的順序和本法第三十壹條規定的差額比例確定候選人名單。如果只選壹個人,候選人應該是兩個。
依照前款規定另行選舉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代表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獲得的票數不得少於選票的三分之壹;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另行選舉上壹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候選人獲得全體代表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