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沈默權在中國適用嗎?

沈默權在中國適用嗎?

法律分析:不是,我們公民沒有沈默權。從國情分析,我們沒有實行沈默權制度的傳統,而實行沈默權制度對警察的要求太高,犯罪分子很容易擺脫。

法律依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四條。

1.法院和法庭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權由依法設立的合格、獨立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和公開的審訊,以判決對他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確定他在訴訟中的權利和義務。在民主社會中,由於道德、公共秩序或國家安全的原因,或者當訴訟當事人的私生活的利益需要時,或者在特殊情況下,當法院認為公開審判將損害司法利益並且絕對必要時,不得允許記者和公眾旁聽全部或部分審判;然而,對刑事案件或法律訴訟的任何判決都應公開宣布,除非青少年的利益另有要求,或者訴訟是關於子女監護權的婚姻糾紛。

2.任何被控犯有刑事罪的人,在依法被證明有罪之前,應有權被視為無罪。

三、在審判對他的任何刑事指控時,每個人都完全平等地享有下列最低限度的保障:

(a)以他理解的語言迅速和詳細地告知他對他的指控的性質和理由;

(b)有相當多的時間和便利準備他的辯護並聯系他自己選擇的律師。

(c)審判時間沒有被不合理地拖延;

(d)出席審判並親自或通過他自己選擇法律援助為自己辯護;如果他沒有法律援助,應告知他享有這壹權利;在司法利益需要的情況下,為他指定法律援助,在他無力支付法律援助的情況下,不要求他自己支付費用;

(e)訊問或已經訊問了對他不利的證人,並使對他有利的證人出庭,在與對他不利的證人相同的條件下接受訊問;

如果他不懂或不會說法庭上使用的語言,他可以免費獲得翻譯的協助;

(g)不被強迫作不利於自己的證言或承認犯罪。

四、對於未成年人案件,訴訟程序應考慮到他們的年齡,幫助他們重新做人。

5.任何被判定有罪的人,都有權要求上壹級法院對其定罪和刑罰依法進行復審。

六、在壹個人按照最後判決已被判定犯有刑事罪,然後根據新的或新發現的事實確實表明有誤判,他的定罪被推翻或被赦免時,因這種定罪而受處罰的人應依法獲得賠償,除非證明當時不為人所知的事實完全或部分地由於他自己的原因而未被及時揭露。

七、凡依照壹國法律和刑事訴訟程序被最終定罪或宣告無罪的人,不得因同壹罪行受到審判或處罰。

  • 上一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2
  • 下一篇:《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永久居留管理條例》目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