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經濟損失包括:
1,因侵犯財產權造成的財產損失或損害;
2.因違約造成的財產利益的損失或消耗;
3.侵犯人身權造成的直接財產支出或損失。根據大多數國家的法律,受害人因違法行為遭受的直接損失,應當按照實際賠償的原則予以賠償;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其中包括人身傷亡費用、善後處理所需費用、財產損失費用。
壹、關於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法律規定
直接損失是被害人現有財產的減少,即由於行為人的違法行為侵害了被害人的財產權和人身權,使被害人的現有財產直接喪失。例如,因財產毀損造成的被害人財產損失、被害人受傷致殘後的醫療費用支出、人格權被侵害後的必要支出等。,都是直接損失。
間接損失是可獲得利益的損失,即因侵權而未獲得應獲得的利益,包括因人身傷害造成的間接損失和因財產損害造成的間接損失。
合同法是關於市場交易規則的法律,不僅與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密切相關,也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因此是應用頻率最高的法律之壹。它以任意規範為基礎,以平等協商、平等補償為原則,具有統壹性和國際性,是物權法。
二、什麽是直接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直接責任人的行為所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實際價值。直接經濟損失牽連的其他損失是間接經濟損失。計算經濟損失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數額是指到立案時的實際損失數額,通過辦案挽回的經濟損失部分仍計算為直接經濟損失,在衡量紀律時可考慮為較輕情節。
第三,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壹)直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直接損害。通常包括車輛損失、隨身財物、車上物品、現場救援和善後處理費用。
(2)間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間接減損,通常包括停工等損失。如果受害人能夠證明預期的間接經濟利益受到了損失,就可以要求賠償。比如車輛修理期間的凈利潤損失、司機的工資支出、高速公路費、工商營業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