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檢疫處理是植物檢疫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消毒、退運或銷毀。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糧農組織)的《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 ISPM)將處理定義為官方許可的旨在殺死、清除有害生物或使其喪失能力的做法。其目的是防止有害生物的傳入、傳播、定居和/或擴散,或對這些有害塵埃實施官方控制。因此,檢疫處理不同於壹般的蟲害控制和消毒處理。檢疫處理是壹種官方行為或官方授權的行為,受到法律法規的限制。必須按照壹定的程序實施,達到壹定的標準。在我國,出境植物和植物產品(包括木質包裝)裝運前的檢疫處理也屬於檢疫處理的管理範疇。
二、檢疫處理原則
為了保證檢疫處理的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目的,在實施檢疫處理時應遵循壹些基本原則。檢疫處理必須符合檢疫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應采取處理措施,盡量減少處理造成的損失:處理方法必須完全有效,徹底消滅病蟲害,徹底消除有害生物的擴散和蔓延;處理方式應當安全可靠,保證貨物無殘毒,不會汙染環境;處理方法還應保證植物和植物繁殖材料的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不會降低植物產品的品質、風味和營養價值,汙染其外觀。涉及環境保護、食品衛生、農藥管理、商檢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措施,應經相關部門批準,並符合各項管理措施、規定和標準。植物檢疫處理與常規植物保護措施有許多不同之處。植物檢疫處理由檢驗檢疫部門規定,檢驗檢疫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要求監督執行,要求徹底根除目標害蟲,常規植保措施則將害蟲控制在經濟危害水平以下。檢疫處理往往采用最有效的單壹方法,而植保措施則需要多種防控手段的配合使用。
三、檢疫處理方法
檢疫處理主要包括消毒、退運、銷毀等方法,其中檢疫消毒是植物檢疫處理的主體,主要包括化學處理和物理處理。根據目標害蟲和寄主的不同,可采用上述處理方法中的壹種或多種處理方法的綜合應用。目前,熏蒸、熱處理、冷處理、輻照處理和防腐處理是植物檢疫處理中應用最廣泛的方法。未來,隨著人們對環保、農藥殘留等問題的日益關註,溴甲烷熏蒸等化學消毒處理將面臨淘汰或更多限制,檢疫消毒處理將更多向無汙染、無殘留的物理消毒處理方式發展,如熱處理、冷處理、輻照處理等。比如目前木質包裝處理中經常采用熱處理。
檢疫處理主要包括:
1.物理處理方法:水浸處理、低溫處理、速凍處理、熱水處理、幹熱處理、濕熱處理、微波加熱處理、高頻處理、輻照處理等。
2.化學方法:如化學熏蒸處理、化學噴灑處理、化學拌種處理等,其中熏蒸處理因其經濟實用,是應用最廣泛的處理方法之壹。
3.生物方法:如對部分帶病毒的苗木進行脫毒處理技術。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的貨物被運往生態條件不適宜有害生物發生的地區。例如,帶有某些單營養和寡營養害蟲的單壹宿主範圍的病原體的植物產品可以被運輸到這些害蟲的宿主植物沒有被分配用於加工和銷售的地區。考試收集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