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壹般需要本人在業務上到場,並提供身份證。通常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處理業務或接觸物品時會留下很多手印,所以提取壹個人的手印很容易。依法采集指紋沒有風險,非法采集可能涉及人格權。可以肯定的是,指紋屬於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個人信息屬於民事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依法取得同意,強制征收需要法律規定。
有人認為,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是民法典或民法總則規定的壹種新型民事權利,在本法實施前沒有法律規定。事實上,我們可以通過《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看到這壹權利早已受到其他法律的保護。指紋其實就是個人信息。刑事訴訟法對不同身份的人做了不同的規定,比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口頭筆錄要簽名蓋章;其他人員的筆錄需要簽名或蓋章。至於是否簽字蓋章,由相關人員自行決定(不能簽字的除外)。
再比如逮捕令等法律文書,犯罪嫌疑人需要簽字蓋章,而出庭通知書只需要簽字即可。
因此,偵查人員和其他司法人員不得強制證人按手印,否則可能侵犯其人格權。可以推斷,自然人違法犯罪的,相關組織可以收集該自然人的信息;此外,其他法律也可能規定收集自然人的信息,如婚姻登記。註:當我第壹次按指紋登記結婚時。同樣,自然人個人信息屬於民事權利,在自然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采集,但不能附加其他條件。其實壹定要收藏。例如,房地產開發商不能拒絕打印或出售房屋。自然人的個人信息,無論是合法獲取的還是非法獲取的,都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壹般來說,取信息是沒有風險的,尤其是法定機構,比如公安機關取指紋。任何事情都可能有風險,比如喝水,被水嗆到,但是我們不能不喝水。相信現代科技可以分辨出指紋是非法使用的,比如別人用借條,借條。其實復制的指紋和現場按的指紋是有區別的。現場按下的指紋有生物細胞,但復制的指紋可能沒有。即使有,當然也有時間去否定印刷。所以采集指紋不用擔心被非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