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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問題的數倍賠償

法律解析:1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的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生產不符合食品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賠償加賠償的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缺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八十四條。消費者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可以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收到消費者賠償請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接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卸生產者的責任。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損失,賠償加賠償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缺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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