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申報:到當地派出所提交申報材料。
2.采集點申報:到社區、居(村)委流動人口信息采集點提交申報材料。
3.網上自行申報:登錄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填寫相關信息。
4.搜索相關微信官方賬號,在對話框中輸入關鍵詞並辦理居住登記,即可查看相關信息。
居住證的作用和意義;
1.戶籍管理:居住證是管理非戶籍人口的重要手段,有助於政府掌握流動人口信息;
2.公共服務:持證人可在居住地享受壹定的公共服務和便利,如教育、醫療等;
3.就業權益:居住證有助於保護持證人在就業市場的合法權益;
4.社會融入:居住證促進非戶籍人口在居住地的社會融入和穩定居住;
5.法律依據:居住證作為壹種法律文件,為持證人在居住地享有合法權益提供了依據。
總結壹下,成都市居住證辦理流程包括向派出所或信息采集點提交材料、通過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網上申報、通過搜索微信官方賬號進行居住登記和信息查詢四種方式,為申請人提供了多樣化的辦理渠道。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請、受理、制作、發放和簽註的管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和出租人應當協助受理和發放居住證。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