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尊重和保障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堅持政教分離。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於運用法律法規規範管理宗教事務,調整涉及宗教的各種社會關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妥善處理宗教領域的矛盾和問題,教育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自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活動。
防止外國勢力幹涉和控制中國的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防止和抵制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支持和鼓勵宗教界在獨立、平等、友好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流。
中國宗教政策的特點;
1.尊重宗教自身的規律,以科學的態度對待宗教問題,認為宗教是人類社會的客觀普遍的社會現象。只要信教群眾需要,就應該認真對待,依法保護,不以主觀好惡為標準,不以個人意誌為轉移。壹句話概括就是客觀。
2.對所有宗教壹視同仁,不會偏袒某壹宗教,也不會歧視某壹宗教。在政策和法律上,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享有特殊地位,任何人都不能因為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而影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用壹句話概括是公平的。
3.保障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保障信仰這壹宗教和那壹宗教的自由;它不僅保證了不相信過去的自由,也保證了不相信過去的自由。
在多數人不信教的地方註意尊重和保護少數信教群眾的權利,在多數人信教的地方註意尊重和保護少數不信教群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