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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醫鬧」和美國的「醫鬧」有什麽不同的結局?

近日,據壹位醫生網友爆料,兩周前,夫妻倆帶著孩子去美國看病。因為在急診科發生爭執,他們按照中國通常的“處理方法”用手勒住護士的脖子,然後警察制服了襲擊者,用槍托打斷了他的手臂。警方給出了兩個解決方案:壹是打人者在美國被以二級謀殺起訴;第二,襲擊者被遣送回國,20年內不能進入美國。襲擊者的妻子試圖和解,被美國警方逮捕並遣送回中國。

戲劇性的壹幕壹度讓不少國內網友直呼“不要相信”、“假新聞”、“編出來的”...後來發布消息的醫友證實消息確實屬實。近年來,國內醫療糾紛甚囂塵上。只要不滿意,就經常毆打醫護人員,更有甚者惡意燒、殺、砍醫護人員。這不瘋狂。

去年,中國醫院協會發布的《醫院場所暴力致醫療傷害調查報告》數據分析指出:醫護人員遭受虐待、威脅的現象普遍存在,醫院占比從2008年的90%上升到2012年的96%;醫務人員身體受到攻擊並造成明顯傷害的事件逐年增加。報告同時分析指出,醫院被惡性暴力患者用作發泄憤怒的場所,是因為他們在毆打和責罵醫務人員後獲得了輿論的同情,而法律的處理往往忽視了對醫療糾紛刑事犯罪的懲罰,因此殺害和侮辱醫務人員的違法成本很低。

目前可以說國內幾乎所有的醫院都遇到過不理智的患者和家屬,甚至職業醫鬧。不僅影響其他患者的正常就診,醫生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嚴重威脅,工作環境受到很大影響。每壹次傷害醫生的事件發生後,醫療團體都在顫抖,有些醫生甚至穿著防刺服,戴著頭盔和盾牌坐在診室裏。

我們再來看上面提到的美國中國醫鬧事件。美國警方對待醫鬧分子的態度堅決,這不得不讓國內同行羨慕。同時,也值得我們當局深思:為什麽“醫鬧”這壹中國特色屢禁不止?

法治社會,人人都懂規矩。沒有超越法律的民主和自由。

法治社會,“醫鬧”不應該有特權!

天使評論:

天使也驚呆了。原來法制社會就是這樣。沒有弱者和弱者的區別,只有法律的尊嚴。無論妳是強者還是所謂的“弱者”,都必須遵守法律。

在天涯的醫患帖裏,幾乎很多人都自稱“弱者”。他們認為:我花了錢,醫生沒治好或者治療效果不理想。去醫院鬧事是很合理的,因為我是個“弱者”。

在醫療事件中,患者往往被歸為弱勢壹方,鬧事者往往強調自己的弱勢地位。無論是“我們不了解醫生,鑒定的時候也看不懂那些醫學術語”,還是“鑒定也沒用,醫生之間互相照應”,都成了醫療鬧事者破壞社會秩序的借口。虛弱這個詞已經成為醫學麻煩制造者的通用護身符。因此,天使認為片面強調向弱勢群體傾斜是有限的。保護弱勢群體,可以在立法上向弱勢群體傾斜,但在執法上,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應該是平等的。過度保護可能導致反向歧視。

讓我們回到這個案例。為什麽美國警方對待醫療鬧事者態度堅決?沒有人性這種東西?為什麽「中國醫鬧」在美國難以接受?可能這就是區別吧!

為什麽“中國式醫鬧”在美國沒有市場,確實值得我們反思!

結論:法治社會,“醫鬧”不應該是特權,人人都應該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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