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成都公積金怎麽簽

成都公積金怎麽簽

法律主觀性:

四川成都的公積金內部轉移流程是:審核相關資料——審核表格中的要素——審核同意加蓋業務審核章——保留表格——將表格退回雙方單位。關於公積金轉移流程的問題,關於四川成都的公積金轉移流程,下面由邊肖網為您詳細解答。1.四川省成都市公積金如何轉移1。內轉:櫃臺辦理,審核相關材料-審核表格中的要素-審核同意加蓋業務審核章-保留表格-表格退回雙方單位。2.異地轉移:審核相關材料-審核表格中的要素-將信息錄入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審核信息提交轉出住房公積金中心-在表格上加蓋業務審核章確認-留存表格-將表格交回經辦人員。二。四川省成都市公積金轉移條件1。存款員工的存款賬戶應當封存或者管理。2.賬戶轉入省住房公積金中心的,繳存職工應當在省住房公積金中心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3.賬戶轉出省住房公積金中心的,在省住房公積金中心不得有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三、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公積金轉移材料1。2 .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同城轉移申請表。中國人的身份證。4 .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申請表。5 .住房公積金異地集中轉移委托書。4 .住房公積金職工賬戶同城轉移申請表。根據《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與繳存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將外省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在本市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與外省市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公積金中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被封存或者管理的,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向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將在本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在外省市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未在公積金中心結清的,不得辦理該業務。第三十五條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時,應當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相關證明材料。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公積金中心可取消其網上業務資格;對協助打假的機構和人員,依法移送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處理。我們這輩子可能不是在壹個地方工作,而是在很多地方,所以可能有很多地方都交了住房公積金,我們可以把這些公積金轉移到壹個地方。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果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去網上咨詢。

法律客觀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 上一篇:撤銷執行裁定的法律規定
  • 下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解釋:第十四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