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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封建社會君主專制的特征

特點:

1,經濟基礎紮實。經濟基礎主要在於兩點:國有土地;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

2.皇帝在世界上擁有總體權力,包括行政、財政、司法和軍事權力,同時以武力為先導控制宗教勢力。

3.皇帝有壹個龐大的官僚機構。官僚主義的趨勢是皇帝任命親信和隨從來取代和清空龐大的官僚機構。皇帝相信身邊的臣子,而不是正常的決策行政系統。鑒於正常的行政機關,往往采用兩種方法來限制其行政職能:壹是架空,二是分權。

4.中央政府有嚴格的個人控制:最早實行人口統計和戶籍管理,如“士伍組織”,將民眾納入士伍(管仲制定10戶為壹戶,五戶為壹戶,控制基層,有報告制度和懲罰制度);再如商鞅的“坐在壹起”法,通過戶籍編吳、史,互相聲討,同罪坐在壹起。

壹般來說,郡守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縣下有鄉(10亭為壹鄉)、亭(10裏為壹亭)、李(25戶為壹裏)、石、吳等組織。他們管人,管地,管稅,讓農民固定在土地上。這樣壹來,平民是不可能移動的。

擴展數據

建立流程:

1、萌芽(戰國):商鞅建立郡縣制,是從君主政令的封建官僚制度中建立起來的。

2.建立(秦朝):建立皇權至上的皇權制度,中央政府的官制,地方郡縣制。壹套完整的封建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建立起來。

3.鞏固(西漢):漢景帝“削藩”平定七國三亂。漢武帝頒布“恩旨”,削去諸侯爵位,解決王國問題。強化意識形態專制,鞏固專制集權。

4.完善(隋唐):實行三省六部制,相互制約,避免了宰相的專權,在壹定程度上制約了君主專制,是對專制中央集權的進壹步完善。

5.加強(北宋):地方行政、軍事、財政權力集中,防止了地方割據政權的出現,加強了中央集權。

6.發展(元朝):設立中央刺史省,作為中國最高行政機構,保證了中央統壹政令的執行。地方設“省”,實行行省制,對未來也有深遠的影響。

7.加劇衰落(明清):明朝廢除宰相,產生君主專制。在地方上,設置三司,進壹步削弱地方勢力,實行八股選士。這是專制主義加強的突出表現。清朝沿襲明制,後又增設兵部,使皇權空前加強,形成極端的君主專制,專制集權制度達到頂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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