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守:戰國稱縣令,漢朝改縣令,為壹縣行政長官。秦分有36個縣比縣還大。相當於現任省會城市的市長。
2.刺史:漢武帝將全國分為十三州,刺史掌管壹州的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總督兼省(市)軍(分區)司令。
3.荊:西漢京畿地方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4、太尉:秦至漢已設,為全國軍政領袖。相當於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立,朝廷軍隊的長官。相當於衛戍司令。
6.廷尉:主管法律、主持大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7.史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員的考核、獎懲。相當於人事部長。
8.光祿博士:皇帝的顧問。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的常委。
9、書令:掌管皇帝的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參與重大政策,全面管理政務,是百官之首。相當總理。
11,騎將軍:地位受尊重,大臣多加重。相當於壹個元帥。
12.首席行軍官:帶領軍隊出征的將軍。相當於前線總司令。
13.都察院禦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14,知府:地方長官,掌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市長)。
15,周知: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壹個省會城市的市長。
16,知府:地方長官。相當於縣長。
17.通過判決:政府代表。相當於副省長(或某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都督:明清兩代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以罰為名,褒為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部主任。
20、壹切:掌上收銀文字轉賬。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都有內設機構主任。
21,就事論事:皇上禁止鏢局官。相當於元首的生活或政治秘書。
22.體驗。部委所屬機構負責人。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為了調度。相當於外交部的工作人員。
24.點寶。解思寶手握玉璽。相當於兩個副科級幹部掌管印章。
25.冼成。協助縣長治理壹個縣。相當於副縣長。
26、主薄。管錢管糧管戶籍。相當於食品局長或者戶籍局長。
27.校準。代理官職。秘書級別。
28.教授。政府監督和檢查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廳長。
29、教學。縣棕櫚教學。縣教育局長。
古代地方官職概述;
秦漢時期的主要行政區域是郡縣。郡守,秦稱郡守,韓稱太守。隋唐的主要行政區域是周,州官稱之為刺史,下屬官員有常侍、司馬等。到了唐代,在壹些軍事重鎮,有任命我們的軍官,包括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在宋代,國家官員被稱為周智,縣官員被稱為周智。明清時期,州改為府,稱為知府。
另外漢代也有郡縣,天下分為十幾個郡縣,基本都是監察地區。中央派官員刺探情況,稱之為刺史。隋唐時期,中國有十幾條道路,也叫監區。中央政府派官員去視察他們,這些官員被稱為大使。宋代全國分為二十路左右,各方面有幾個部門負責。元代地方最高行政組織稱為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官僚部,習慣上仍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