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政府采購應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進行。
組織和職責
為加強對中央政府采購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政府采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政府采購的中央領導、財務司、辦公室、網絡技術部、行政服務部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
政府采購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壹)指導和規範本單位的政府采購行為;
(二)監督檢查本單位政府采購活動的操作過程。
政府采購由財務部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壹)制定中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
(二)確定政府采購項目和政府采購方式;
(三)組織編制年度政府采購預算和計劃;
(四)組織和參與實施本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
(五)依法履行政府采購合同;
(六)匯編中心政府采購信息統計數據。
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辦公家具、汽車等設備的政府采購。
網絡技術部的職責是組織實施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的計算機設備和專用設備及系統集成和服務的政府采購。
行政服務部門的職責是組織實施公共設備(空調等)的政府采購。).
其他部門的職責是:負責自己項目中與技術服務相關的委托業務費用。費用達到政府采購限額的,由部門提出采購需求,經財務部業務處審核確認後,由部門組織實施采購工作。
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方式和範圍
政府采購的組織形式分為政府集中采購、部門集中采購和單位自行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是指委托政府集中采購機構采購屬於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的活動。
采購範圍包括:國務院確定並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以上的貨物或服務政府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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