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券的概念和分類
(1)證券的概念
證券是以證明或創設權利為目的而制作的壹種書面憑證,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1)廣義的證券是證明持有人享有壹定經濟權益的書面文件,包括資金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
(2)狹義的證券僅指資金證券,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和本節要介紹的證券。
(2)證券的分類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發行和流通的證券主要分為:股票、債券、存托憑證、證券投資基金份額、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權證、期貨和期權。
(2)權證、期貨、期權屬於金融衍生品,其中權證屬於證券衍生品,而期貨、期權屬於合約衍生品,具有套期保值和投機雙重功能。
2。股票市場
(1)證券市場結構
證券市場是指證券發行(即“壹級市場”)和交易(即“二級市場”)的場所。
①外匯市場
目前,中國的交易所市場主要由兩個交易所和四個板塊組成,如下表所示:
②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要服務於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準入條件沒有財務門檻,申請上市的公司可以不盈利。只要是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範、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清晰的股份公司,經主辦券商推薦,均可申請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但上市公司必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披露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二)證券市場的主體
證券市場主體是指參與證券市場的各類法律主體,包括證券發行人、投資者、中介機構、交易場所、自律組織和監管機構。
證券發行人,包括公司、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
②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
(三)證券中介機構,包括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經營機構、財務咨詢機構、信用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4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證券交易場所。
⑤證券自律組織,如證券業協會、交易所協會等。
⑥證券監管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
3.證券活動與證券監管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3)守法原則。
(4)經營管理分開的原則。
(5)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6)監督與自律管理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