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不受國家保護。
理財型保險是壹種兼具保險保障和投資功能的新型保險產品,屬於新型人身保險。經營投資型保險的保險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規模投資優勢和投資專家,為投保人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
我國開展的理財型保險主要有分紅險、投連險和萬能險。通過保險理財是指通過購買保險對資金進行合理的安排和規劃,以預防和避免疾病或災難帶來的財務困難,同時使資產得以保值增值。
分紅險是在壹定的保險保障基礎上,被保險人分享保險公司部分經營成果的壹種保險形式。如果保險公司在某壹年經營不善,被保險人能夠分享的經營成果可能非常有限,甚至沒有。但分紅險有最低保證利率,這是對被保險人的基本保障。
投連險是壹種將保險保障與投資儲蓄相結合的保險形式。保險公司為投保人設立單獨的投資賬戶,由專門的投資專家操作。扣除少量費用後,投資收益轉入投保人個人賬戶。被保險人不參與保險公司的其他利潤分配。投資賬戶不承諾投資回報,投資賬戶的所有投資損益由投保人自行承擔。
萬能壽險和分紅險在最低收入保障、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分享經營成果等方面類似,但在保費繳納上比分紅險更靈活。可以根據人生不同階段的保障需求和經濟條件調整保額、繳納保費和繳費年限,使保障和理財的比例在每個時期達到最佳狀態,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
理財分為企業理財、機構理財、個人理財和家庭理財。人類的生存、生活等活動都離不開物質基礎,與財務管理密切相關。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