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判定重大違規的標準:壹是要關註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行為,還要調查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是否有重大違規行為。2.所謂重大違法行為,是指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情節嚴重,受到行政處罰的行為。3.根據監管部門要求,最近三年重大違法行為的判定標準為:1,最近三年重大違法行為的起點,對於被處罰的法人,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受處罰的自然人從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2.申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正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在行政復議決定或者法院判決作出之前,原則上不影響依據行政處罰決定對違法行為是否屬於重大違法行為的認定,但可以根據申請延期作出審核決定。3.因犯有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在最近三年內視為有重大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調查結束後,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並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決定: (壹)確有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和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處罰;(四)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