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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高溫有補貼嗎?

重慶的高溫補貼按照《重慶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執行,該辦法規定了高溫天氣的定義和發放高溫補貼的標準。高溫補貼在強高溫天氣按每天不低於15元的標準發放,室內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3℃也可領取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5-6月。

壹、補貼標準:

1.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每人每月120月;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在6月、7月、8月、9月發放,計入企業成本。在職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納入繳費範圍。如果員工不在正常出勤,企業也可以按照其實際出勤並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進行折算和支付。

2、企業現在執行的防暑降溫費用低於上述標準的,按上述標準執行;生產條件特別困難、有支付能力的企業,經省級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提高繳費標準。

3.防暑降溫工作季節性強。企業要合理安排夏季職工的工作,適當調整高溫和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嚴格控制加班,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產安全。

二、什麽是高溫補貼:

1.高溫補貼是為了保障夏季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發放標準。

2.根據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工作。

3、露天作業且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稱為用人單位。23號文明確,雖然夏季高溫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個體經濟組織、有雇工的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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