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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道堵住了二樓。是誰的責任?

水管主管堵塞,導致家中下水道倒水,真是讓人心痛。下水道的“反水”呢?誰來承擔責任?華旅的小編。com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請閱讀以下文章了解。下水道逆水,物業不配合熊女士的房子。下水道溢水後,她第壹時間聯系專業維修人員上門維修。維修人員檢查管道後發現,漏水的原因是樓內的窨井下水管道主管堵塞。就算這次修好了,過壹段時間可能還是會堵。得知這壹情況後,熊女士立即向小區物業管理處反映了情況。物業工作人員檢查後稱,熊女士住在二樓。該樓壹樓住戶最近對樓上九樓住戶原來使用的下水管道進行了改造,增加了管道與樓外的下水道連接,導致樓上的下水道容易堵塞,導致熊女士家廚房的下水道溢水。物業表示,熊女士應該和樓下業主協商,物業不應該承擔相關責任。由於春節期間物業不配合,維修人員不到位,熊女士家廚房下水管道的溢水問題壹直沒有修好。直到今天,只要樓上住戶的排水量大,熊女士家廚房的下水管道就會溢水,家裏人都很郁悶。熊女士不解地說:“物業合同約定,物業管理服務包括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及其運行。公共設施設備是指下水道、落水管、水池、供氣管道、供電管道、垃圾站(房)、沙井、化糞池等。但現在物業以壹樓住戶自行更換下水道為由,拒絕提供相應服務。只能自費找維修人員疏通管道,暫時解決廚房下水管道反沖的問題,但這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誰應該為這種情況負責?”下水道“反水”的法律解讀誰來承擔責任?根據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熊女士既然已經繳納了相關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小區公共設施的責任和義務,不能找任何理由推諉。本案中,如果熊女士的下水道被樓外的窨井下水道主管堵塞,由於屬於小區公共設施,物業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進行維護管理,業主有權追究物業的責任。業主應對擅自改動下水管道負責。如果真的是壹樓業主擅自改裝自家下水管道,二樓熊女士家的下水管道經常出現反沖現象,那麽壹樓業主應該對此負主要責任。熊女士的下水道堵了就找人疏通,從來不是解決辦法。壹方面建議熊女士與樓上住戶溝通,要求他們不要再往下水道扔生活垃圾,另壹方面要求壹樓業主將下水道恢復原狀,從根本上消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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