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維護業主合法權益,規範住宅使用行為,保障房屋的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實行住宅質量保修和住宅使用說明制度的規定》、《上海市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 在征求各方面意見並試點的基礎上,決定統壹使用本市新建住宅質量保證金。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 .《新建房屋質量保證書》(2013版)和《新建房屋使用說明書》(2013版)將於2013年4月和2017月生效。二、《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2013版)由市建設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統壹印制,房屋建設單位不得自行制作。同時,房屋建設單位要結合《新建房屋質量保證書》(2013版)的實施,建立健全房屋質量保修機制,落實專人負責。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新建住宅使用手冊》應由建設單位編制。《新建房屋使用說明書》(2013版)作為示範文本,可在市房地產協會官網下載。房屋建設單位可以根據示範文本的基本內容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編制,但內容不得少於示範文本。建設單位編寫的新建房屋使用說明書應當專業印刷,不能簡單裝訂。其尺寸為180*250(mm),封面應為證書皮,字體為古銅色,內芯為雙面膠紙(100g)。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負責監督管理。四、《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新建住宅銷售(配售)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建設單位在辦理房屋交接書時,應當及時向居民提供《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和《新建住宅使用說明書》。買賣房屋時,出讓人提供給買受人。五、本通知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設交通委負責解釋。《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新建住宅使用說明書》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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