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新規定如下:
1.《物權法2023》新規中,物業費的標準是壹級收費標準為1。每月每平方米00元,含稅費;
2.二次收費標準為0。75元的月平米包含稅費;
3.第三級收費標準為0。50元的月平米已經包含稅費;
4.四級的收費標準是0。喬喬每月每平方米35元的交通費還包括了稅費。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4條
業主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提供者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內繳納;在合理期限內未繳納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催繳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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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和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壹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管。
第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第四十四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十五條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境保護、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