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所有科目(五科)的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畢業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畢業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3.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工作滿4年;
4.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的,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7.人事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註冊條件描述:
1.凡符合(1)規定條件的,無論是否退休,均可報名參加註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
2.(壹)中規定的“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的時間總和,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的年末,按照“滿壹周年”計算。
3.(1)中提到的“工程技術”專業是指教育部規定的所有理工科專業;所謂“工程經濟”專業包括工程管理、投資經濟、技術經濟、項目管理、經濟管理。報名條件中對學歷的要求是指教育部認可的國家學歷系列。
4.(壹)中所說的“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是指原國家計委發布的《工程咨詢單位資質實施辦法(修訂)》中規定的八個服務領域,即規劃咨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咨詢、工程設計、招標咨詢、工程監理和管理咨詢,以及與這八個服務領域相關的工程咨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和管理咨詢。
5.(二)1中提到的“考核不合格者”是指符合考核條件,但因數量控制而不合格者。這些人員的名單由全國註冊咨詢工程師(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
6.(二)2中提到的“主要獲獎者”是指原國家計委頒發的優秀研究成果壹、二、三等獎(原名科技進步獎),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壹、二、三等獎,建設部頒發的優秀工程設計、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的所有人員。
7.4中提到的工程技術資格證書,僅限於建設部、人事部頒發的壹級註冊建築師、壹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
2.註冊管理:
咨詢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由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資格證書》。證書全國有效。
取得咨詢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向所在省(區、市)建設廳申請註冊。上考易網校考試指南,看壹下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