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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教育局電話

0396-2666116。

地址:駐馬店市泰山路廣泰大廈9樓?。

郵政編碼:463000。

主要職責:

(壹)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教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的研究和宣傳。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定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的綜合改革和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制定教育資金籌集、分配和基礎設施投資政策;負責全市教育支出的統計和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

(四)負責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落實基礎教育教學的基本要求,組織中小學教育教學的研究和指導;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評估和驗收;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檢測。

(五)指導全市職業教育的發展和改革,負責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六)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負責制定高等學校發展規劃和高等學校招標工作;負責上級非學歷教育學校(機構)辦學許可證的年檢。

(七)負責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做好民辦學校招商引資工作。

(八)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各級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和信訪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和獎勵;管理教師和教育行政人員的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擬定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考試政策;參與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引導高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

(十壹)負責全市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負責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技術裝備、勤工儉學和教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

(十二)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與國內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監督和指導教育協會的組織。

(十三)貫徹國家語言文字方針政策,制定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全市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教師培訓工作。

(十四)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分工。市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共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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