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如下:
1,政治信念堅定;
2.追求精神上的高尚;
3.良好的職業道德;
4.堅持真理;
5.公私分明;
6.公平正義;
7.光明磊落;
8.端莊的外表;
9.語言規範;
10,舉止得體;
11,待人熱情;
12,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13.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範。
二、人員分類:
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指工程註冊建造師、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設備工程師、造價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農牧民等農業技術人員、科研人員(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和實驗技術人員)、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等衛生技術技術人員、教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級教師、教師及其他人員(包括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學、小學)、民航飛行技師、船舶技師、經濟經濟師、助理經濟師、經濟師;壹級企業法律顧問、二級企業法律顧問、三級企業法律顧問、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師、統計師、助理統計師、統計師、翻譯、助理翻譯等人員、圖書管理員、官員助理、文化文化人員、記者、出版人、高級律師、壹級律師。
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具體指具有上述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從事專業技術部門管理工作的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企事業單位下屬專業技術職能機構的負責人如財務部長,必須具有會計師資格證書,企業生產車間、輔助車間(或輔助生產單位)的生產、技術、經濟管理崗位的技術負責人,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政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