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上網保護條例》。
第壹條為了營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網絡環境,保障未成年人網絡空間安全,保護其合法網絡權益,促進其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的網上活動,保障其平等、充分、合理地使用互聯網,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網上非法信息侵害,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不良信息,保護未成年人網上個人信息,防止未成年人沈迷網絡。
第三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作為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各級網信、教育、工業信息化、公安、文化、衛生計生、工商、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
* * *共青團、婦聯和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有關社會組織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未成年人網絡安全教育、網絡知識普及、預防未成年人沈迷網絡等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
第四條國家鼓勵相關行業組織參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制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行業自律規範,引導行業組織成員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
第五條國家、社會和學校應當幫助和引導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學習網絡知識,提高網絡素養,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正確使用網絡,預防和糾正未成年人的不當網絡行為。